1月2日,城区公安民警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市区成业路附近有无人机未经报备升空飞行,随即赶赴现场处置,依法将操控者杨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
经查,杨某某飞行前未在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申报飞行活动,且无人机飞行高度超出适飞空域限定的120米范围,其行为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管制空域飞行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警方提醒,无人机飞行须严守法律法规,提前完成报备,在规定空域和高度飞行,共同守护辖区空中安全。
(编辑:悦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