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协同有关部门努力参与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推进“平安普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普宁市关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关工委《关于开展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揭阳市有关文件精神,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预防教育,开展专项治理,加强配合协调,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向纵深进展。普宁市关工委牵头组织关工委、政法、教育、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五老”,带领全市各学校学生、校长、法治副校长和基层法治工作者,着力强化部门协同,增强工作合力,适时召开协调会,积极稳妥地推进“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的开展,紧锣密鼓地建立健全机构,开展宣传,制订计划,落实分工,把责任落实到相关9个单位,使普法工作具体化,推进了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协调发展。普宁市关工委有关同志与普宁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敏生、政法委综治组长李仕浩等同志,一起研究部署如何把贯彻落实开展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揭阳市有关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的措施和部署,大家畅所欲言,出谋献策,普宁市委政法委和普宁市关工委将进一步密切配合。
普宁市关工委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过程中,把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作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民心工程,做到关工、社工和义工三股力量有机结合,投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老同志们热心各类公益事业,学雷锋做好事,把奉献活动做到社区,进入家庭,先后开展扶危济困、助残恤孤、敬老爱幼、义工帮扶、心理辅导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加强关爱和维权,有效地推进实施“五老”关心下一代工程。普宁市关工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宣讲队伍624名,积极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充分运用普宁市关工委编印的《普宁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权益保护宣讲材料》,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教育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进村入校开展法治教育836场次,发送法治宣传教育资料600多份;精心讲述法律常识,以案析法,受教育20多万人次,提高了青少年明理守法自觉性;组织法治教育讲师团进村入校,通过宣讲丰富的案例,提高全市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宣讲队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理,做青少年的引路人;开展预防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抓好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和青少年权益保护,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切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五不”和“三好”。“五不”即:不给社会添麻烦、不涉毒吸毒、不出现校园欺凌、不参与性侵、不违反交通规则:“三好”即: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好学生、在社会做好公民。普宁市关工委通过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系列常态化工作,全市涌现出一批“无毒社区(学校)”和“零犯罪社区”,优化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
(普宁市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