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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揭阳宋代石刻
发布时间: 2022-09-26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杨史辉

  


  揭东区埔田镇新岭村后山上的佛祖岩。


  北宋宣和三年(1121)许居仁留题在揭东区埔田镇新岭村的佛祖岩上的石刻。



  揭阳历史悠久,历代留下的石刻既是重要的实物历史资料,又是丰富的旅游资源。揭阳境内的摩崖石刻,宋代作品可谓是凤毛麟角,在揭东区埔田镇新岭村的佛祖岩上留有北宋宣和三年(1121)许居仁留题的一首五言诗石刻。


  埔田镇新岭村位于榕江三级支流车田河中游北岸,因背靠大岽山,前面有大岭横亘而得名新岭。新岭村后山上佛祖岩,岩并不高,约几十米,沿山路汽车可以直达,佛祖岩上有一匾,上面文字为“百鸟庵遗址,揭东县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点,揭东县人民政府,2011年11月11日公布”(揭东县现已改为揭东区),可知此处原来还建有“百鸟庵”,但仅见岩不见庵。现在的佛祖岩规模不大也没见有专人管理,但见香烟缭绕,信众还是常到此敬拜的。岩洞开辟于山麓的石堆之中,门口向南。主洞口由三块自然存在的巨大花岗岩石以“品”字形叠砌而成,面对来路的右侧石上,刻有一个佛家造像,历经千年风雨剥蚀已斑驳难辨。洞内向东处,斫了一个长方形平面,在粗糙的石壁上刻着开岩时宋人许居仁游此所作的一首五绝。经实地丈量,石刻面积为120×72厘米,共九行,行字数不一,字在楷、行间。刻字的时间是宋宣和辛丑三年(1121),距今已经整整900年,历经岁月的风霜,风化严重,石刻底板也不平滑,以及后人以水墨描字,有的字迹已经很模糊,增加了辨认的难度。后来收录此诗的书籍对石刻的文字也有不同的释文,如黄挺教授编《潮汕金石文征》引《潮汕文物志》的释文:“奉议郎节度□遣贵州军州□许居仁□宣和辛丑游此。”诗云:“日日无皋争,青山有岩僧。更逢施善乐,知足是闲情。”彭妙艳先生编《潮州宋诗三百首》时将此诗收录在书中。


  近日,有文史专家和研究者对石刻进行研究,对石刻的文字提出不同的释文,因历史久远,辨认确有困难,不同的解读和释文都有一定的道理。吴晓峰老师对石刻拓片进行认真的研究,经过考证认为石刻文字应为:“奉议郎新权发遣贵州军州事许居仁宣和辛丑游此。白日无庭事,青山有僧岩。最福施善乐,知足是清闲。住山僧普月开岩”。诗的首句“白日无庭事”的“庭”字,又似“尘”“难”“杂”字(三字皆平声),待继续考证。


  题诗记游的许居仁,潮阳人。宋代潮州名贤许申的五世孙,登元符三年(1100)进士,嘉靖《潮州府志》和隆庆《潮阳县志》、万历《广东通志》都载有他的仕历和传略。《广东潮州韩山许氏族谱》中有许居仁简介,原谱编于明初,现为上世纪九十年代传抄本。许居仁简介如下:朝议郎公讳居仁,公字则荣,乃朝议弁公长子也,登元符三年庚辰科五甲进士,知贵州官,终朝议郎,享寿九十五。


  佛祖岩中的石刻作为揭阳宋代遗存,其价值是十分珍贵的。佛祖岩记游诗留下一首完整的五绝,对于许居仁和揭阳宋代诗歌的了解与研究都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因为在宋代诗歌咏及揭阳的作品不多,其中最为著名的咏揭阳诗歌如朱熹《过飞泉岭》、杨万里《揭阳道中》、彭延年《浦口村舍》等几首,许居仁这首诗和石刻是珍贵的实物资料。


  揭阳县有前、后两个,前揭阳县是指秦汉所置,东晋裁撤而建东官郡、义安郡。后揭阳县是指北宋宣和三年(1121)所建,绍兴二年(1132)至七年(1137)短暂撤销,绍兴八年(1138)恢复,南宋绍兴十年(1140)设榕城为县治。


  许居仁题刻时的北宋宣和三年(1121)是揭阳从海阳县分析三乡建立的当年,揭阳县(相对于秦汉所建古揭阳县而言)复置于北宋宣和三年(1121),当时为了应对方腊起义,在全国边远地区建立了一批新县,复建的揭阳是其中一个,府县志都有相关记载。如《(乾隆)揭阳县志·事纪》:“宣和三年辛丑初,设揭阳县”,所以说是揭阳建县后的“第一刻”。这首描写作者经历、记游的诗歌,为研究者提供了确切可用的信息和可以补史的文字,成为揭阳恢复建县前后一个地方社会生活侧面的反映,也见证北宋末年揭阳佛教的发展,石刻的价值弥足珍贵。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