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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合力救援,搁浅海豚重返大海
发布时间: 2022-07-01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陈旭纯

  6月20日至6月26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227起,其中盗窃125起,诈骗38起,其他警情64起。


  近日,惠来县隆江镇林沟村海口处有一头海豚搁浅,经过警民2个小时的合力救援,海豚被成功放回大海。


  案情:惠来海边发现一头搁浅海豚


  6月21日17时41分,隆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隆江镇林沟村海口处发现一头搁浅海豚。接报后,隆江派出所迅速反应,一方面指挥在事发点附近巡逻的民警到场处置,另一方面组织警力带上无人机等设备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到达事发点后,民警迅速保护现场,联合群众将海豚扶正,确保其呼吸顺畅,并对海豚体表洒水,让其身体保持湿润,同时联系惠来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经辨认,搁浅海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现场处置,海豚生命体征正常,但如果不能及时将海豚送回大海,它将有可能出现生命危险。


  随后,民警向渔民借来一艘竹排,与林沟村干部、村民、中交四航局工作人员以及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人员一起,借助白色棉被和泡沫将海豚放置在竹排上,防止海豚受伤,并不断用水冲洗海豚的身体帮其保持体温并滋润身体,及时清理鼻孔上覆盖的淤泥以免海豚窒息。经过警民合作,最终将海豚成功放归回大海,之后,民警还借助无人机全程跟踪海豚归家轨迹,确保海豚能安全游向大海深处。


  提醒:发现海洋野生动物搁浅,请立即报警


  警方表示,夏季是海洋动物搁浅或遭遇误捕的多发期,在海滩上或是在水中受伤和表现出任何健康不良或行为异常的海豹、海狮、海龟、海豚或鲸类动物,以及在海滩上活着并且无法回到水中的鲸类、海豚等海洋动物,都是需要被救助的对象。


  警方提醒,市民如发现有海洋野生动物搁浅或受伤的情况,应立即报警或者与动物保护部门联系,由其采取紧急救护措施,最好不要自行救助,以免伤害到自己或因救助不科学加重野生动物的伤势;捕捞作业时误捕海洋野生保护动物的,应当立即无条件放生;如发现非法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海洋野生保护动物等相关线索,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