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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暖度执行,化解一桩14年积案
发布时间: 2021-11-29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林昭仪

  来自湖南的周先生夫妇做梦也想不到,14年后还能拿到一笔4万元的赔偿款。而被执行人熊某带着四处筹借到的执行款,以及亲手写下的忏悔书,得到了周先生夫妇的谅解,压在他心里的石头终于也卸了下来……


  至此,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杨勉锐的努力下,这宗长达14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部分当事人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


  生活困顿


  金店老板申请案件恢复执行


  周先生夫妇曾在榕城区天福路经营一家金银加工店,过着幸福简单的日子。2007年9月,因为一次持刀入室抢劫,他们夫妻俩双双受重伤。于是,周先生夫妇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参与当年那次入室抢劫案的其中一位,就有20岁的熊某。2008年,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3.7万元,且对赔偿总金额11.2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8年,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对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在查无其他财产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这些年来,因一人丧失劳动力,周先生夫妇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周先生夫妇于2020年2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案件的执行。


  “接到周先生夫妇的申请后,我们马上调取当年的执行案卷,重新启动案件。”执行法官杨勉锐告诉记者,法院第一时间对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由于各被执行人仍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除了熊某外其他被执行人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于是,法院对熊某等3人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他2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同时,考虑到周先生夫妇的实际,法院在依法审查周先生夫妇的实际情况后,为他们发放了一笔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惊喜来电


  被执行人主动偿还赔偿款


  时隔10多年,服刑完毕出狱的熊某找了一家工厂谋生,却发现自己无法购买高铁票,被限制消费后寸步难行,遂主动联系法院了解情况。


  “法官,前不久老板发现我曾服过刑,把我开除了。现在我也没有工作,但我真诚地想向受害者赔款道歉,给以前的罪过画上一个句号,麻烦法官帮我与对方沟通调解……”电话里,熊某向杨勉锐诚恳地表明自己的想法。


  如何在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倘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让熊某再次陷入困境。”杨勉锐说。


  惊喜刚来,难题也来了。一开始,周某夫妇认为受害不浅且时隔多年物价翻倍,按法律规定被执行人还应当承担迟延履行金,只赔3.7万元实在无法接受。另一道难题也摆在杨勉锐的面前:被执行人不久前失业,多次表示很难筹借到更多钱进行赔偿。


  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温度执行


  多年积案终化解


  面对眼前的一道道难题,杨勉锐没有退缩。他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耐心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熊某十几年青春在监狱里服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本身家庭也是经济困难,现在他出狱后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凑钱向你们赔款,还写了一封忏悔书给你们赔礼道歉,希望能得到你们的谅解。”


  “对不起!年轻不懂事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罪行,10多年来像一块大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我是真的想为我之前犯下的错误表示真心的悔过……”收到熊某的忏悔书后,周先生夫妇终于解开心结,愿意有所退让。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在熊某一次性赔偿周先生夫妇4万元后,周先生夫妇同意免除被执行人熊某的连带赔偿责任,终结对熊某的执行。


  事后,熊某对法官与周先生夫妇连连感谢,他说道,“感谢法官理解我的难处,积极地为我沟通协商,也谢谢你们受害者能够看到我的诚意,包容我,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帮我为以前的罪过画上句号。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努力工作,好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