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扫 一 扫
忘拔车钥匙摩托被顺走
发布时间: 2021-09-17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陈文庆

  2021年9月6日至9月12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297起,其中抢劫1起,抢夺1起,盗窃119起,诈骗103起,其他警情73起。


  女子停放摩托车却忘了带走钥匙,这就给了盗贼可乘之机,等回过神来发现摩托车已经被偷。普宁警方接到警情后快速行动,仅5个小时便侦破了这宗盗窃电动摩托车案件,将被盗摩托车追回。


  案情:


  警方5小时侦破摩托被盗案


  9月6日下午4时许,群众冯某梅报警,称其于当天下午2时许,将一辆电动摩托车停放在普宁市轻纺城海城街路边,电动车钥匙插在电门锁上忘记拔走,后发现该电动摩托车被盗窃。


  接到群众报警后,普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调阅案发现场和周边路线社会公共安全视频资源,实地走访调查附近群众,同时依托智慧新警务开展侦查破案工作。当晚9时许,根据侦查获悉线索,民警直奔流沙西街道平湖村一网吧,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鑫(男,17岁,普宁燎原街道人)与陈某金(男,27岁,惠来县人),并追回被盗的电动摩托车一辆。


  经审查,李某鑫和陈某金二人均交代,经事先密谋,两人合伙盗窃上述电动摩托车。同时,警方还查明李某鑫于9月4日下午在普宁市轻纺城内盗窃1辆电动摩托车,后由陈某金销赃的犯罪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鑫、陈某金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提醒:


  停车上锁,切勿大意


  警方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因为车主疏忽大意,在停车离开时忘给车辆上锁导致车辆被盗的案件时有发生,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防盗意识,停放车辆时切莫疏忽大意或贪图方便,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警方提醒,市民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时候,要养成离车上锁的习惯,并将钥匙拔出随身携带,切莫因嫌麻烦不上锁就离开。除了妥善锁好车辆自带锁,车主最好购买质量过关的防盗器,将车辆和固定物体锁在一起,有条件的可在车上配套安装声控防盗报警器,能起到更好的防盗效果。同时,也要注意车辆停放地点的选择,尽量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偏僻地方或者路边,而应选择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或有监控摄像头的区域进行停放。万一车辆不慎被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有效保护好现场,协助警方尽快破案,为自己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