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扫 一 扫
以价值激发引领队伍完成革命性锻造
发布时间: 2021-04-19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

  人民法院应当以“树铁人、办铁案、守铁规、带铁军”的价值引领队伍完成革命性锻造,把每一名干警培铸成有铁的理想信念、铁的责任担当、铁的过硬本领、铁的纪律作风的德才兼备高素质铁人

  在中国五千年文明发展历程和百年党史进程中,“铁”这个字被赋予了诸多象征意义,承载的是融入中国人民和共产党人血脉的优良传统和品格追求。“铁”是时代发展的召唤,是职责使命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更是法院队伍这一特殊群体应有的精神气质。如何借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锻造法院铁军,是各级人民法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首要问题、重大命题、实践课题。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应当秉持“四铁”理念,以“四铁”价值引领队伍完成革命性锻造。

  “四铁”价值即“树铁人、办铁案、守铁规、带铁军”。树铁人坚持以人为根本,把每一名干警培铸成有铁的理想信念、铁的责任担当、铁的过硬本领、铁的纪律作风的德才兼备高素质铁人;办铁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载体,努力满足司法规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呼唤,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经得起人民评判的铁案;守铁规坚持以令行禁止为保障,把各项铁规禁令作为心中戒尺,当成履职尽责的前提和法宝;带铁军坚持以完成自我革命为目标,把法院队伍锻造成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树铁人、办铁案、守铁规、带铁军是一个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有机统一的整体,既是目标引领、价值引领、效果引领,也是状态牵引、方法牵引、动力牵引,带铁军是目标,树铁人是保证,办铁案是载体,守铁纪是基础。四个方面融合竞合、整体贯通、协同推进。

  以“四铁”价值营血卫气。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打铁的人必须是铁打的人,“不忠、不公、不为、不能”突出问题的根源往往是个别法院人气血不足问题。作为法院人,必须在营血卫气上下功夫,把牢对党绝对忠诚“生命线”,筑牢理想信念“领航标”,坚守人民立场“铁根基”。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铁下心跟党走。始终树牢坚毅如铁的理想信念,深入推进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问题教育,引导干警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革命,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自己的节操,守好法院人的纯净之心,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筑牢政治忠诚和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的思想根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深刻把握新时代司法为民的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四铁”价值强化担当。在充分认识司法供给能力水平与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司法的新期待之间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特点的基础上,我们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提高新时代干部的思想境界,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为,通过院庭长带头开示范庭、党员法官请战办大案,大力倡导“苦事、难事、复杂事,党员干部率先干;大案、要案、‘骨头案’,党员法官带头办”的价值导向,始终保持“人民面前要谦卑,成绩面前要谦虚”的公仆姿态,时刻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作为最终标尺,耐心真诚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尖锐批评甚至是刺耳骂声,学会在人民群众的赞否中改进工作,真正建设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法院队伍。

  以“四铁”价值守好规矩。当前,人民法院队伍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但也存在个别干警精神状态不佳、办事效率不高、司法行为不规范等现象,甚至形象不正、行为不端、违纪违法,严重损害司法形象。必须坚持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以“四铁”价值引领,以反腐肃纪作为重点,把“严”的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引导干警常补精神之“钙”,固牢思想之“元”,守住为政之“本”,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自觉把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当作戒尺置于心间,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让司法权力运行从“暗室”进入“玻璃房”,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不断增强司法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清廉度、美誉感。

  以“四铁”价值带好队伍。把带好队伍作为党组工作的根本目标,发挥领导班子“火车头”作用,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高质量审判、抓党建就是抓高水平司法”理念,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担起来,把准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重抓“教学练战”,建立覆盖职业生涯的终生学习制度,推进卓越人才培养,坚持生成性学习,创新引领、改革破题,激发创造性张力。加强司法职业道德建设,贯彻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将准则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干警自觉的行动;建立健全司法人员职业道德评价和考核体系,培树司法英模。聚焦“不忠、不公、不为、不能”突出问题,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抓早抓小、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决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体干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扭住惩治腐败这一抓手持续发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法院队伍纯洁。


(编辑:孙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