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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想逃逸,没门!
发布时间: 2021-04-14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记者 郑乔慧

  市交警支队市区一大队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破获两宗交通肇事逃逸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报警,但也有人在事发之后心存侥幸以为自己可以逍遥法外,殊不知,肇事逃逸终难逃!近期,市交警支队市区一大队辖区内,2位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肇事逃逸,大队民警昼夜奋战、攻坚克难,通过视频监控筛查、询问嫌疑人等一系列侦查手段,成功破获这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2021年3月19日1时40分左右,交警市区一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称:榕城区仙桥沿江路常青路口附近发生一起小汽车碰撞摩托车致一人受伤后逃逸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吴惠俊带领辅警林炜腾迅速驱车赶往现场勘查,现场发现一人倒在绿化带上,无法站起来且身上有多处受伤,摩托车被撞得粉碎,还有小汽车碰撞遗留的左后视镜以及灯罩碎片。民警一方面拨打120,协调医务人员救治伤者,一方面询问肇事车辆的特征及逃逸方向,初步确定肇事车辆往仙桥沿江路方向逃窜。民警立即调取监控,但由于正值凌晨,事发路段没有灯光,且事故正好发生在监控盲区,这给民警的侦查带来了一定难度。民警只得扩大监控搜索范围,调取了肇事车辆最初逃逸方向的监控视频反复查看,却发现逃逸路线上的路口监控视频并没有肇事车辆影子,事故地方周边各个方向路口也都迟迟未发现线索。


  明明看到了肇事逃逸方向,却丝毫不见肇事车辆,肇事者难道飞了不成?吴惠俊带领林炜腾及侯捷三人一组,本着对受害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昼夜奋战,白天借助路边店铺厂房的私人摄像头、逐个排查,走访辖区内的修车厂,晚上备勤时则在监控室大范围调查视频,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11个昼夜的侦查、调监控,终于确定了肇事车辆整个逃窜路线。“嫌疑人比较狡猾,原来发生事故后,小汽车并没有走远,而是在同一区域内反复折返,三次远远经过事故现场观察情况,最后往与初始逃逸方向完全相反的道路逃离。最终,我们成功锁定了嫌疑人徐某江。”吴惠俊介绍说。4月12日,交警依法对肇事者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


  3月3日凌晨1时多,望江北路揭阳大桥下也发生了类似交通肇事逃逸案,同样是一辆小汽车碰撞摩托车致使一人轻伤后逃离现场的事故。“两宗案件同是发生在凌晨,且现场无车牌号码等任何信息,我们通过外围倒查、特征排查、海量信息筛查等手段一举侦破。由于肇事逃逸,肇事者同样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吴惠俊告诉记者。他同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拨打120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切莫心怀侥幸选择逃逸,否则将受到严惩。


  市交警支队市区一大队大队长曾奕东表示,两宗逃逸案件的侦破,正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有力举措。大队将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动员办案民警对标先进,比学赶超,把党史学习教育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落实到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思想行动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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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有逃逸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