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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走雇主财物 普宁一清洁工被拘
发布时间: 2021-01-22 来源: 揭阳新闻网 作者: 记者 潘彬彬 通讯员 陈文庆

  2021年1月10日至1月16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277起,其中盗窃100起,诈骗116起,其他警情61起。


  连续几个月的时间,市民家中财物竟然莫名其妙消失,这是家里进了贼吗?警方一查,竟是事主雇佣的清洁工所为。最终,这名“家贼”被普宁警方抓获。


  案情:清洁工多次偷盗雇主财物


  近日,普宁市公安局金安派出所接一女事主报警,称其放在家里的配饰被盗窃。接报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侦查发现该女事主家里雇佣的清洁工有重大作案嫌疑,后在大南山街道抓获盗窃嫌疑人杜某珊,追回被盗赃物一批。随后,经指认,民警又在流沙南街道抓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刘某治。


  经审讯,杜某珊(女,36岁,大南山人)交代,其在流沙北街道一小区雇主家里当清洁工,于2020年9月的一天在雇主家里打扫卫生时趁人不注意,盗走一条卡地亚大号护身符项链、一条LV孔雀石项链等;2020年10月上旬盗走一条项圈、一条玉葫芦吊坠项链;2020年12月下旬又盗走一部Ipad平板电脑、一部Ipad mini平板电脑,并将上述盗窃的部分配饰卖给流沙南街道一金铺老板刘某治(女,51岁,福建省人)。刘某治对向杜某珊收购赃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杜某珊、刘某治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提醒:雇佣家政人员需到正规机构


  警方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家政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但其中却有极小部分心术不正的人,从事着家政的职业,却干着盗窃的勾当,雇主一不留神,可能就会遭遇财物损失。


  警方提醒,防人之心不可无,市民雇用清洁工或保姆,要到正规的中介机构或家政公司,对雇请的清洁工或保姆等人员身份和资质进行验证核实,避免引狼入室。同时,市民对家中财物要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贵重物品、现金等不可随意放置,而是应该保存在专门橱柜或保险箱中并将钥匙妥善保存。在辞退家政人员尤其是因服务不满意、关系不和而辞退时,要收回配给家政人员的所有钥匙,最好是及时更换锁具。此外,有条件的家庭可在家中安装视频监控,在一定程度上对心怀不轨的人形成震慑作用,万一失窃也可以进行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