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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二次酒驾 一男子被依法刑拘
发布时间: 2021-01-21 来源: 汕尾日报 作者: 洪广凭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话已成为大家的口头禅。然而,陆河县一名彭姓男子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却酒驾2次被当地交警依法刑拘。


  1月4日晚21时许, 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朝阳路开展夜查行动中,对一辆车牌粤NP***3灰色小型汽车进行检查,闻到车内酒气浓重,立即对驾车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显示数值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当民警在对该驾车男子(陆河人)进行身份核查时,发现该男子曾于2020年11月1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酒驾2次的彭某某无视法律,漠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