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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振兴文化大有可为
发布时间: 2021-01-18 来源: 揭阳日报 作者: 彭妙艳

  国家要复兴,农村要振兴,这是当前势不可挡的社会发展态势。


  这就必须大力发挥文化在复兴、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对于一个区域而言,要建设文化强省、文化强市,价值目标可以达到拥有先进的文化设施、发达的文化产业、一流的文化精品、拔尖的文化人才、充满活力的文化体制、繁荣有序的文化市场、各具特色的城镇文化环境、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文化综合实力明显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


  一般的农村,难以达到如上目标,因为条件限制之故。因此不要贪大求全,而是从实际出发,选拔那些有特色的客观条件,加以保护、提升,使之达到成为产品、成为产业、成为遗产,对于农村的发展来说,这就很好了。


  农村的文化资源各具千秋,各有特色,而价值较高的往往在于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古建筑、古风俗,以及名特产。择其优胜者,集中力量加以擦亮、提质与扩容,使之具有更大的开发价值与前途,这工作就已有意义了,无论从现实看,还是从历史看。


  一个区域,不论城镇还是乡村,古建筑总是共性多个性少,以潮汕地区的乡土建筑而言,民居的厝局,就是四点金、下山虎、四厅会等几个;而祠堂的结构特点,也都大同小异,就是装饰,也就是那几个类型,这就对利用与发挥造成困难,而潮汕乡村旅游的发展之所以举步维艰,这是个重要原因。


  但民俗,特产就不是这样,总是呈现多姿多彩的情景,一村一俗,一村一特产的情况不见得稀奇,这些特有、稀有性,就是它的文化面貌的重要表现,抓住、利用这个文化面貌、作出具有异性特质的相关文章就比在共性的文化堆上折腾容易见效得多。


  民俗、特产是文化资源,对文化资源进行发掘、提炼,就可培育出文化产品、文化产业,这个产品或产业,就具有稀有特性,就较容易引人关注与重视,就更可能有着所谓“前途”。


  但发掘、提炼、培育的过程也应该是“文化”的,才能见效。至于何谓“文化”,固然是符合科学、合理、有效那些标准,才谈得上。


  对特有的文化资源,进行具有科学性的文化打造文化开发,这样产生的文化产品、文化产业;非独具有经济价值,更具文化价值。这个文化价值,指的是可以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文化素养,提升农村的科学文化形象,形成振兴农村、复兴国家的人文精神,从而支撑起一座座、一片片的文明、美丽、和谐、幸福家园。


  在这里,文化才有实质性的“意义”。


  (编辑: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