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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号阅读1万+”可评奖学金,好规则也要防投机
发布时间: 2020-09-25 来源: 新京报 作者:

  博士生参与科普意义重大,但如何公正评判科普论文的学术性和传播度,需要进一步的细则来补漏。


  终于开学了,有关学校的一些“新鲜事”也时常引人关注。


  最近,南京大学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公布了新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在博士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中,除了常见的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申请专利、获得国家级奖项等条件外,增加了“博士生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科普论文并公开发表于相关媒体平台,且阅读量超1万”。


  公号阅读量“1万+”和顶级期刊论文、发明专利并列成为参评国家奖学金的条件——办法一出台,旋即引发舆论讨论。


  在“破五唯”精神指导下,各高校都在力图创新,希望增加更多元化的评价指标,从而完善评价体系,能够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更充分、更客观的评价。南大的做法,显然是在力求突破传统思维,是对整体社会背景互联网化的一种回应。尤其对于一个刻板印象比较循规蹈矩的工科学院来讲,这首先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硕士、博士阶段参与公共讨论、撰写高质量的科普文章,非常难得。一方面,可以运用所学提升公众的科学素养;另一方面,在公共讨论中通过观点碰撞,也能对自己的研究有所助益。同时,其规则本身也还是谨慎的,只是六个条件之一,并非唯一,也没比其他条件更优越,有点“探路”的意思。


  不过,由于是新事物,有些因素还是应该被考量在内,以便能够有足够的正向效果。


  首先,阅读量定在1万,作为参评国家奖学金条件之一,是如何确定的?


  此前,浙江大学也出台类似“公号文章等同核心期刊”的政策,但其要求更苛刻一些。例如,要求公众号发文阅读量超10万,且必须在权威媒体平台。此番,南大“1万+”的政策或许是考虑到科普文章门槛较高因而降低了标准,但对公众来说,公号阅读1万+与发明专利、期刊论文的“含金量”还是有不小差距。


  其次,阅读量高跟水平高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很多“标题党”文章,阅读量非常高,但真没什么价值,更没什么学术价值。


  再次,地球人都知道的秘密是,阅读量是可以刷出来的,这个产业链几乎跟互联网商业化同步,如何能够确认参评的科普论文阅读量不是刷出来的?只有服众,才有公平。


  还有,“相关媒体平台”是个极其广泛的范围,完全可以理解为“任何媒体平台”。这就意味着,存在像原来发表论文要按页码付版面费一样的风险。


  凡此种种,或许都需要一个更加详尽的细则,来防止个别人的投机。毕竟,国家奖学金之重,很多研究生、本科生都深有体会。


  当然,这不是否定南大的探索方向。相反,学术研究和公共空间的断裂,是研究生培养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我们乐见更多研究生“身在象牙塔,心怀家国事”,但在“学术”和“传播”两者间确需寻找一个平衡点。


  从社会传播角度讲,好文章被更多人看到并阅读,自然是具有更高的社会效益。但科普论文自身的标准是什么?这是源头。如果没有相应的断定,那就相当于完全交给了阅读量,也并不符合基本的学术逻辑——质量管理与过程管理仍不可或缺。


  所有的改革创新都有两个要点,一是改革创新的逻辑是什么、初心是什么、想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和效果;二是改革创新的落地规则是什么,这些规则能否保证改革创新的初心。


  社会之所以如此关注南大的新规,因其在常规路上又往前走了一步,公众对于这样的探索抱以肯定;但一旦涉及评价标准难免会被一些“聪明人”利用,如何公正评判科普论文的学术性和传播度,或许需要进一步的细则来补漏。倘使如此,应该会有更多学校效仿,学术圈和大众之间也能借此搭起一座桥梁。


  任孟山(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生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