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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新被查”回应高考公平期待
发布时间: 2020-08-14 来源: 红网 作者: 张隐曜 黄齐超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今日发布通报称,作为语文评卷组作文组组长的陈建新老师在评卷结束后未经允许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评卷细节。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经研究决定:停止陈建新老师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含高考评卷等)。对网民反映的其个人其他相关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


  题为《生活在树上》的高考满分作文最近备受热议。浙江教学月刊社微信公众号“教学月刊”发文披露,浙江省高考作文阅卷大组组长陈建新力排众议,认为该文“老到和晦涩同在,思维的深刻与稳当俱备”,并表示“把此文打满分,是给予这篇作文恰如其分的分数。”


  舆论的关注,最初在于该作文是否值得满分。但随后,焦点逐渐转移到了陈新建身上。先是,教育部统编语文教材主编温儒敏教授指出:“高考阅卷评分应当有保密性,所有参与阅卷者均不得向外透露阅卷情况,这是纪律。这次浙江满分作文第一时间在刊物上披露,是违规的。”随后,又有网友晒出“浙江高考语文作文阅卷组长”陈建新主编的高考作文书正在销售,并指出,“既当阅卷组长,又出书授课”恐有不妥。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擅自泄露评卷、统分等应予保密的情况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决定“停止陈建新老师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自是应该,但不能止步于此,毕竟,按照规定还应当给与相应的行政处分。


  至于“网民反映的其个人其他相关问题”,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表态称“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这般不回避的姿态值得肯定。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查个水落石出。毕竟,涉事高考公平这个重大命题,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敷衍拖沓。


  陈建新的“其他相关问题”,其一就是“既当阅卷组长,又出书授课”,此前他回应称“不知道”,随即挂断了记者的电话。如此态度,让人很是疑惑。若是本人都“不知道”,那恐怕就是遭遇别人冒名出书了。记者的来电应该是好事一桩,可以借机澄清并辟谣打假,何必要匆匆挂断电话呢?


  其实,就算没有出版高考作文书,陈组长也逃脱不了质疑,因为他的“问题”远不止于此。据《中国出版传媒商报》2019年4月报道,浙江教育出版社曾联合多位高考阅卷名师制作了《高考作文密训课》系列付费课程,并上线至小鹅通知识付费店铺和分销市场,课程的主讲人之一为陈建新。另外,媒体披露,陈建新还常以高考语文作文阅卷组长的身份,奔赴省内高中开设高考作文讲座。从情理上来讲,这些讲座恐怕不大可能全是公益性的。


  必须看到,作为高考作文阅卷组的大组长,陈建新的身份是特殊的。他在高考作文评分和评分存在争议时,觉有一锤定音的大权。在这个关乎公共利益的岗位上,阅卷组长不应该张扬自己的身份,更有必要做到严格保密。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公权私用”“私相授受”,进而保障考生的利益与考试公平。


  然而,事实是,陈建新毫不避讳地公开自己的身份,举办付费作文辅导课程,这种做法很容易让人怀疑,“阅卷组长”在将自己的特殊权力与资源进行“变现”;那些收取费用的作文“密训”,可能让一部分学生受益一部分学生吃亏,有影响高考公平的重大危害。


  值得一提的是,从教育层面来说,类似的高考作文付费课程,也极有必要质疑一番。因为,它们大多是奔着商业利益而去,注重的是“短线作战”而非“长期培养”。 主讲人所教给学生的,很可能只是投机取巧式的应试技能,于学生的写作并无较大裨益,有悖于教育的正常规律。


  高考虽然不再是“独木桥”,但依然是改变人生的重要通道。维护高考的公平性依然极为重要。从擅自泄露考生作文答卷及评卷细节,到高调张扬地举办《高考作文密训课》,陈建新的诸多举动,难逃利用职务之便兑换私利的强烈观感。围绕着这位阅卷大组长,无论是“泄密”还是“其他问题”,归根结底是关涉高考公平的大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清查实,回应舆论和公众的公平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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