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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小钱办大事!惠来隆江“农民工匠”获中央及省肯定
发布时间: 2020-04-03 来源: 揭阳新闻网 作者: 记者 翁兴耀 黄卓奇 通讯员 林钟标

“农民工匠”模式下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建设如火如荼推进。翁兴耀 摄


  在惠来县隆江镇部分省定贫困村里,村道、巷道硬底化建设正如火如荼推进,头戴草帽的本地农民工匠们,有的配合身旁的小型挖掘机,挥动手中锄头对地面进行平整,有的用手推车将清理出来的碎石运走,有的则操纵着地面抹光机,对已经浇灌好的混凝土地面进行压实、抹平,到处呈现繁忙的施工景象。


  去年9月份,隆江镇率先推行“农民工匠”模式,通过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简化工程手续,降低施工成本,花小钱办大事,快速高效推进新农村项目建设,获得了中央及省的充分肯定,目前该模式已经被复制推广到全市7个县(市、区)。


  简化建设流程,节省建设成本


  推进农村村(巷)道硬底化建设,是脱贫攻坚要求必须完成的一项硬任务,也是打造干净整洁新农村一个基础条件。以往受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申报、审批、实施程序冗长等因素的制约,隆江镇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一度滞后。


  有什么举措能够又好又快推进新农村建设?针对这一问题,隆江镇在深入研究、全面对比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探索实施项目简化流程新模式,逐渐找到了破解难题的方法。该镇紧紧围绕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多次研究、讨论,制订出台了《隆江镇简化农村村(巷)道硬底化项目建设流程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对农村村道、巷道硬底化等技术要求不高、村民能够自建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由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带头人组织村民以自建方式进行建设。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委会作为项目责任主体,从村“两委”、新农村建设咨询委员会、乡贤咨询委员会、老人理事会和村内老工匠中推荐5~7人成立项目建设理事会,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负责项目施工组织、材料采购、财务管理、质量监管等。村巷道硬底化建设流程按照“标准、出图、估价、表决、申报、公示、竞标、管理、验收、结算”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以往工程项目建设基本都是承包商包工包料,项目建设费用相对较高。为全力推进工程项目实施落地见效,确保做到“花小钱办大事”,隆江镇采取了包工不包料的形式,由业主自行采购施工材料,一方面既确保所用材料符合标准,达到质量要求,另一方面又减少了材料购买费用,降低了工程建设成本。


  承接村、巷道硬底化建设的工匠“带头人”林钦泉说:“我们做的是良心工程,因为我们都是本村人,我们热爱家乡,修一条巷道或者一条村道,我们首先想的不是赚钱,而是希望为方便乡里乡亲出行,为建设美丽家乡出一份力。”


  建设美丽乡村,助力脱贫攻坚


  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去年以来,隆江镇选取了邦庄、孔美、见龙3个省定贫困村作为“农民工匠”模式推进项目建设的示范点,通过以村带村,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面铺开、全域推进的做法,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记者走访了邦庄、孔美、见龙3个示范点乡村,所到之处村道、巷道硬底化建设热火朝天,新农村建设各个项目快速上马,快速推进。


  “农民工匠”模式带来的“短平快”成效,得到了邦庄、孔美、见龙3个村干部群众的交口称赞。见龙村党委书记林锡贤告诉记者:“‘农民工匠’模式的推广,真正让农民群众‘唱主角’,不仅让懂建设、热心肠的本村工匠参与新农村建设,而且也让有声望的村民代表参与到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中去,这样既能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保证了工程项目建设质量。”


  当前我市正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推广“农民工匠”模式,也是助力脱贫攻坚的一个有效举措。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农民工匠”,部分是村里的贫困户,他们平时多以打散工和零工维持生计。这次几个省定贫困村铺开巷道硬底化建设,给他们提供了就业的机会,也带来了增收的渠道。在隆江镇孔美村老村片区巷道硬底化施工现场,该村贫困户严珠妹,正挥动手中的锄头,对原本杂草丛生的地面进行平整。她说:“虽然我干的是技术含量不高的‘苦力活’,但是可以用自己辛勤的劳动为家庭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而且还为建设美丽家乡出一份力,心里感到十分自豪。”


  随着一条条平坦笔直的水泥村道巷道在短时间内完成铺设,隆江镇新农村建设进入了高潮,村民切实感受到“农民工匠”模式带来的明显成效,也享受到新农村建设项目带来的实惠。“施工效率真高,不用几天时间,‘农民工匠’们就修好了原本崎岖不平的巷道,我们的乡村越来越美丽了,老人小孩出门也不用再担心不小心被石头绊倒了,我觉得这种模式应该大力推广。”敦厚淳朴的邦庄村村民林良财用朴实的语言说出了自己实实在在的感受。



  三江评论:“农民工匠”模式值得推广


  《揭阳日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俗话说,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根本力量,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农民期盼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家园,农民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家园,农民自己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推广“农民工匠”模式和做法,就是让农民“唱主角”,突出村民自治,坚持新农村项目建设过程让农民参与、效果让农民检验、成效让农民受益,有力有效、有规有矩、又好又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民工匠”模式是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创新举措。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建设时间与建设理事会组成人员,均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充分尊重了农民意愿。同时,建设过程公开、关键环节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做法,确保了农村建设项目在阳光下实施。另外,引导村民全程参与建设和监督各个环节,同样也发挥了村民主体作用,实现了共谋共建共管共享。这一创新举措,让农民真正参与到乡村建设规划中,进一步激发了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主体意识,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积极拥护者、践行者、受益者。


  “农民工匠”模式是助力脱贫攻坚的一个“实招”。近日我市召开的脱贫攻坚和农业农村工作推进会提出了要力争3月底、确保6月底前全市未退出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全部实现稳定高质量退出的目标。“农民工匠”模式的推广,为农村贫困劳动力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他们足不出村,就能够就近挣钱贴补家用,缓解了贫困户的经济压力。


  “农民工匠”模式也是推动基层治理的有效途径。农村小型项目小至一条排水管建设,大到一条村道建设,都与村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乡村农民工匠不仅熟悉本地民风民情,而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相同的文化和生活背景,他们能够更好地与村民沟通协调,照顾本地群众的建设需求,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利于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农民工匠”模式更好地突出了农民的主体地位,既能有力有效、有规有矩、又好又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能加快贫困村民脱贫步伐,值得我市各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