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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出台“加强城市基层党建20条”
发布时间: 2020-03-29 来源: 作者: 记者 高浩钦 陈启何 通讯员 赖晓鹏 钟崇旺

  近日,普宁市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出了加强城市基层党建的20条措施(下称“加强城市基层党建20条”),切实强化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建设工作。

  “加强城市基层党建20条”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系统建设整体建设、提高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协调能力、提升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水平、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提升城市基层党建质量等5个方面,逐项明确20条措施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如何解决城市街道社区与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问题?对此,“加强城市基层党建20条”指出,树立全域党建、融合发展、区域统筹理念,建立健全市、街道、社区党组织联动体系,逐级建立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普宁市委书记亲抓城市基层党建,普宁市委常委分别直接联系1个具有代表性的街道社区,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城市基层党建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新问题和难点多。“加强城市基层党建20条”立足普宁工作实际和治理难题,探索建立街道区域党建工作“四共四力”机制,按照“就近就便、相对均衡”原则,统筹安排普宁市直单位和街道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提升党建引领力, 党建共抓、提升基层组织力,资源共享、提升区域融合力,实事共办、提升发展推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治理格局。

  为提升城市基层党建质量,“加强城市基层党建20条”提出,要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着力抓好新新领域、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突出不同领域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分类推进街道、社区和区域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坚持建好一个、用好一个,做到服务内容齐备、经费保障有力、管理人员到位;要深化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引领行动,紧扣“融湾建带”主题主线,围绕奋力打造“商贾名城、创新之城”、把普宁建设成为粤东城市群新城市中心这一目标,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创新推进城市基层党建。